产品中心

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及考试大纲!
首页 > 产品中心 > 纺织行业
来源:足球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3-11-20 05:54:09

  广东工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是广东工业大学的二级学院,专业办学有30余年历史。2004年成立艺术设计学院,2014年变成全球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Cumulus)成员,2016更名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坚持“艺术与设计融合科技与产业”的办学理念,打造“集成新工科,实践新范式,教研国际化,服务大湾区”的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全球视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设计与艺术人才。

  2022年广东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等55个学科(专业)领域对全国拟招收31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490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2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统一下达为准。

  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共九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由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招网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页向考生公布。

  1.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础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实际的要求,按照特殊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3.复试前,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考时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核检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复试一般来说包括专业相关知识、外语(含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养考核三个部分。

  5.以同等学力(以报考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实际的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复试通知。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与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可参阅于复试前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录取规定。)

  2.奖学金体系涵盖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拔尖创新型人才奖学金、卓越应用型人才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

  (1)全国统一考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5000元/生·学年,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10000元/生·学年,原则上100%覆盖;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覆盖率一般达80%。

  (3)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或“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教育培训计划”者,可按学校规定获得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或卓越应用型人才奖学金。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另可申请国际合作交流专项资助。

  (4)单项奖学金在二、三年级研究生中评定,包含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研究生文体活动菁英奖学金和研究生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等。

  (2)联合培养基地补助和导师资助金将按照参与基地项目及导师课题的成效进行确定,包括生活补助与科研奖励等。

  (3)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担任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